○论学堂词馆
夫学堂者,如人读书之在学堂;词馆者,如今官翰林,谓
之词馆,取其学业精专,文章出类。长生乃学堂之正位,如金
命见辛巳,金长生在巳;辛巳,纳音又属金是也。临官乃词馆
正位,如金命壬申,金临官在申;壬申,纳音又属金是也。余
以类推。
诸家说有学堂会禄,如金长生巳,临官申,甲乙人得之;
水土长生申,临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长生亥,临官寅,
戊己人得之;火长生寅,临官巳,庚辛人得之。又名官贵学堂,
以官贵长生之位为学堂,官贵临官之位为词馆也。
有学堂会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
戊,得戊申之类。兼官印、驿马,其福厚;遇禄、贵、奇、德,
其气清;值刑克冲破,其气浊。清则科名巍峨,厚则官尊荣显,
浊则福禄微薄,官职卑贱。
有生处见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
庚辛人丁巳,谓之官星学堂。主登科甲,入侍从。
有纳音见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贵处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
庚子日、时、壬午人得辛卯日时之类,谓之学堂会贵,主清贵。
凡学堂词馆,切不要犯空亡及冲破,支干纳音不要见克,
方为得用。《祝胜经》云:“甲辰丙寅,学堂不真;或止富荫,
官职卑贫;读书修学,空有虚名。”此言学堂怕落空也。《三
车》云:“学堂无气,惟利师儒。”此言学堂要乘旺也。《理
愚歌》云:“学堂如更朝驿马,位极勋高压天下。”此言学堂
要有马也。又云:“生来禄马真学堂,若同词馆主文章;遇中
不遇人谁会,不遇冲克福禄昌。”又云:“文星聚处人中瑞,
声华独冠英雄辈;降生不遇真学堂,才学岂能为拔萃。”此言
学堂怕冲破受克也。况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学堂词馆而
得。
○论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库,金命见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
土壬辰、丙辰是也。《言谈》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
《妙选》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见得本家正印为贵。
本主同德为上,帝座为中,胎月为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
著。本家印又得贵格扶之,更妙。若木得水印,火得木印,多
兼他权外财。若身克印,或印克身,废而复兴。若水人得火印,
火人带水印,次于本家印,然须本主有旺气,方吉。若克破别
无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闲道僧、无成举人。若五行有清气,
则绝世高人;有煞则贫贱。
有贵人夹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为正印,却得酉亥夹之,
酉亥乃丙丁贵人;壬癸水命以壬辰为正印,却得卯已夹之,卯
已乃壬癸贵人。
有华盖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类。
有文章印,如戊寅见癸未,辛已见甲戌,庚申见乙丑,癸
亥见丙辰,乙亥见壬辰,乃纳音克身,干神复制。戊午得癸未,
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
支神合之类。
诸印要逢库墓,若生旺扶助互换,禄马贵人并相合者,至
贵之命。最忌刑冲破害,三合六合上见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时,
则减力。水命人得本家印无益;得木印损气;得土印,支干有
交涉者,名官印;无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时、胎五位俱无气衰败,得
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库或旺,虽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
谓福聚印。
有祸聚印,如癸巳人带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于辰,则
癸巳受煞;以巳为命,巳火遇多则本命病,此之谓祸聚印。
有破福成祸印,如水人得水印,或月日时多带土来,本家
印见鬼盛,是谓破福成祸。
有带煞印,印中见贵煞,如壬子见壬辰、丙辰,子至辰谓
之华盖,壬人见辰为贵。若印中反克本命,无福神往还,名带
煞,主凶。
有临空印,乃印落空亡,支无六合,见官贵,至贱而无成
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带乙丑,金人见金印固好,丑戌相刑,
以金刑金,此类不如无。虽有少福,亦终贱。余准此推。
凡论印,更得真五行与纳音同气,尤妙。但主少安逸,不
利六亲,难为子息。
○论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气、五行变
化而成者也。又曰;德者,阴阳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
气,四时当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为德,戊癸为秀。申子
辰月,壬癸戊己为德,丙辛甲己为秀。巳酉丑月,庚辛为德,
乙庚为秀。亥卯未月,甲乙为德,丁壬为秀。凡人命中得此德
秀,无破冲克压者,赋性聪明,温厚和气。若遇学堂,更带财
官,主贵。冲克减力。
○论劫煞亡神
劫者,夺也,自外夺之之谓夺;亡者,失也,自内失之之
谓亡。劫在五行绝处,亡在五行临官,俱属寅申巳亥。水绝在
巳,申子辰以巳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绝在亥,寅午
戌以亥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绝在寅,巳酉丑以寅为
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绝在申,亥卯未以申为劫煞,申
中庚金,劫木也。古歌云:“劫煞为灾不可当,徒然奔走名利
场;须防祖业消亡尽,妻子如何得久长。”又云:“四位逢生
劫又来,当朝振业逞儒魁;若兼官贵在时上,鲠直名标御史台。
”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执兵权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
慕,须令华夏悉安荣。”又云:“劫煞原来是煞魁,身宫命主
不须来;若为魁局应当死,煞曜临之不必猜。若是无星居此位,
更于三合细推排;天盘加得凶星到,命似风灯不久摧。”水生
木,申子辰以亥为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
以巳为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为亡神,
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为亡神,寅中丙火,
泄木也。古歌云:“亡神七煞祸非轻,用尽机关一不成;克子
刑妻无祖业,仕人犹恐有虚名。”又云:“命宫若也值亡神,
须是长生遇贵人;时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
:“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祸非轻;身命若还居此地,贫
穷蹇滞过平生。凶星恶曜如临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须
明审察,煞来夹拱必难行。”
○论羊刃
《三车》云:“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
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伤也。故羊
刃常居禄前一辰。希尹曰:“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权盛。”当
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
折,故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极盛之地,
十干中正处是也。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
正位,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
之正位,为阴火之极;酉者,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者,
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子者,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者,
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巳贵在申,庚羊刃在酉,却乙巳贵人
取甲申为驿马而前视羊刃,故曰揽辔澄清。此格多为清严之官。
若更有吉类,多为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阳干
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阴干无刃,惟见伤官;与羊刃同祸,是指
阴阳之阳,非牛羊之羊。其义见后论阳刃格中。
○论空亡
空对实、亡对有言。《神白经》云:“空亡空亡几多般,
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经》云:“遁穷而亡生。”故以甲
旬尽处曰空亡,盖有是位而无禄,曰空;有支而无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无戌亥,余五干例见,是为空
亡。然空而有实,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为凶论。《珞录子
》论空亡云:五阳令用一阳,五阴令用一阴。假如甲子、丙寅、
戊辰、庚午、壬申则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
癸酉则用亥不用戌。阳分阳年,阴分阴年。又说:甲子至戊辰,
以戌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间又
分甲子至戊辰,见壬戌为重,见戊戌之类为轻;己巳至癸酉,
见癸亥为重,见乙亥之类为轻。如甲子生甲戌时,此时上正见,
差轻;如己巳生癸亥时,亦时上内犯,最重。《指迷赋》云:
“禄入空亡,必分前后之辰,所以表阴阳之分,明轻重之等也。
”《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
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论天干,或谓
十恶大败。犯此日生者,主贫贱。
凡带此煞,生旺则气度宽大,动招虚名,长大肥满,多意
外无心之福,死绝则一生成败飘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
为祸。大忌支干与天中相合,是谓小人得位,则奸诈谲诡,靡
所不为。若为我所克,是谓天中肥殃,反为特达之福(原注:
如戊午火人见甲子金之类)。其神性无常,与官符并、则佞媚
多文,与劫煞并,则狡勇;与亡神并,则飘蓬;与大耗并,颠
倒突;与建禄并,一生破散;与咸池、六害并,多凶暴卒;惟
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并者,大聪明,脱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岁四见生日旬中空亡,极紧。若太岁与日互
换空亡,更不佳。以实为空,则实可映空;以空为空,无所映
实,故带互换空亡者,灾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
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复在子,主一生财
物耗散,大破家宅。余仿此。若日时互换,时紧日慢。若日犯
而时却刑冲破害;时犯而日却刑冲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恶神,恶煞祸聚之
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禄马
财官福聚之气,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
矣。若无冲无合无刑,谓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
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为真空亡。又云:响之有声,莫非虚
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虚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
大应之器。月、日、月时三位俱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若值
两位,虽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时上见,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遇
华盖,决主少子。日上见,多庶出,或妻妾间离遇偶合则多淫
荡。
古歌云:“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饶君十步
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又云:“建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学老无成;若逢马贵来
相救,纵得官时又复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
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以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
戊午见丁丑,庚申见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后两号天中,见合长生旺不凶;加临冲克兼
刑禄,官职升腾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
时,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为贵格,是火虚有焰也。
又云:“印绶之星中见空,顺临墓库福重重;若还夹贵归
元位,带煞须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时,虽空,
却与癸酉作六合,又墓库夹贵,所以入格,是水空则流也。
经云:“金空则响,火空则明,水空则清,木空则折,土
空则崩。”此之谓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运刑冲,反为虚煞;士人遇之,
飞声走誉。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运,作当路;
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若
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进,不可以济,
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时见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时中,申酉上见
壬癸,故甲己见申酉,乙庚见午未,丙辛见辰巳,丁壬见寅卯,
戊癸见戌亥,此二时上俱遇壬癸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见不
吉,凡出入、求财、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
内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
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
之正犯。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若带得,
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三处重遇,瞬息为期。
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谓此也。
《洞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巳午,乙庚寅卯,丙辛
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乡,主贫。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
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见戌,庚辛子,壬癸
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
○论元辰
元辰者,别而不合之名。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
无所申;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
故谓之元辰。是以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
冲后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乙
丑生男,与乙未对冲,即甲午为正。余干午未半之。所以为凶
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煞在右,右鼓则风煞在左,故阴阳
男女,取冲前冲后不同。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
不得宁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难。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
运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
扶持,不免祸福倚伏,尤忌先吉后凶,临旺之后、欲出未出之
际,凶祸尤的。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
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脚强硬,声音沉浊。生旺则落魄大度,
不别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
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败坎坷,贪饮好情,甘习下流。与官
符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煞,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空贱
无耻;妇人得之,声雄性浊,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
礼法,一生多灾,虽生子,拗而不孝。常术《鼠忌羊头歌》未
分男女,不足凭也。《珞录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开以元
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换遇者,尤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
论。《洞玄经》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广信集》
取巫□伎参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
乙丑、壬午,二命岂不犯元辰。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
煞即得君主横升拔,林开一偏之见也。”徐子平云:“元辰者,
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人生岁月日
时原有七煞,已为所害之辰,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
重,元无则轻。然元辰一煞,与亡劫、羊刃、空亡同类观。”
《珞录子·消息赋·自见雪心赋》云:“元辰水去,亦指神
煞之名。”是古人之说是也。
○论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夫子、午之数各九,卯、酉各
六,总为三十。自子顺行,极三十而见巳,是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总二十有二,自子顺行,极二十二而
见酉,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总二十有六,自
子顺行,极二十六数而见丑,是为四季之正煞。是起于数者然
也,凡神煞,皆起于数,与禄马同类。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
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
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临官之火,金气临克,
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酉者,金旺之地,煞物当时,
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流血之灾,故曰
破碎。丑乃金之库墓,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
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其神生
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须
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
刀。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煞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
羊刃并,则流心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
吉神相救,入贵格则无害;入贱格,再值一切凶神,则愈凶。
又曰;金生处,主大风瘫痪之疾;金旺处,主水蛊毒药之病;
金墓处,主克子恶死之忧。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持兵权。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岁逢之,亦主孝服哭声,
盗贼侵扰,口舌破耗。小儿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
破绽之象。经云:“谬戾无过于刑害。有时而吉;乖违莫甚于
冲破,未必皆凶。”此之谓也。
○论灾煞
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
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巳
酉丑在酉,卯却去冲;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是灾煞也。此
煞主血光横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
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
星、印绶生旺处为佳。《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
为祥。”正谓此也。
○论六厄
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居马前一辰,劫后二辰,死而不生
谓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
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为厄。若
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
《壶中子》云:“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
○论勾绞
勾者,牵连之义;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冲,亦犹
亡劫。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一三辰为绞;阴男阳女,
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假令甲子阳命人,卯为勾,酉
为绞;乙丑阴命人,辰为绞,戌为勾之例。古歌云:“爪牙煞
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临;夹煞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伤其
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并,则凶。牛马犬畜等伤亦是,不独
虎狼也。不克身与福同宫者不用。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
克煞,多心路计巧,主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地诛戮。煞
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小人逢之,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
口舌刑狱等事。又云:值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轻。又云:
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
○论孤辰寡宿
先贤有云:老而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曰孤,此其义也。辰
谓星辰,宿谓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则孤寡如是。
如亥子丑逐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
又过角为孤,退角为寡。其余三方皆依此推。乃阴阳惆怅之义。
且夫寅为春始,辰为春末,巳为夏始,未为夏末,申为秋始,
戌为秋末,亥为冬始,丑为冬末,皆阴阳支离之神,四时代谢
之方。《三车》云: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夫,我克
者为妻。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
也;用火为妻,火墓为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
用木为母,木绝在申;用水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属东方木
位,木用水为母,水绝在巳;用金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绝
为孤辰,夫墓、妻墓为寡宿,其义尤切。《珞录子》云:“
骨肉中道分离,孤寡犹嫌于隔角。”《玉门集》云:“寅申巳
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进者为阳,不利父;退者为阴,不利
母。”又云:“在阳宫妨父,在阴宫妨母。如寅卯辰人,巳为
孤,丑为寡,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男女生命见之,
虽亲生儿女,多不和顺。”王氏云:“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
孤辰,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
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寅丑互
为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犹之角也。
《烛神经》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
不利六亲。生旺稍可,死绝尤甚。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
幼小无倚;丧吊并,父母相继而亡。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
伶仃,单寒不利。入贵格,赘婿妇家;入贱格,移流未免。”
《鬼谷遗文》云:“连属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
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虽犯孤寡,不以孤寡论。”《广录》云
:“井栏斜冲,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栏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
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煞,主不令终。《珞录子》云: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
于寡宿。”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
宿为重。
○论天罗地网
罗网之说,其义甚明。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
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
之终也。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罗网,此春义也。
《壶中子》云:“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
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
蛇混杂。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
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
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女命则
不妨,惟男命则滞龃龉龆,妨祖克妻。戌人得亥,轻;亥人得
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
:“龙蛇混杂,常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
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
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煞相
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行运至此,亦如之。假如戌年戎月
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
生时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时戌日,交互
见之,谓之重犯。则灾不能歇。地网如上说。若天罗地网重并,
为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
安。”如甲辰命见甲戌,申戌命见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
罗网中言之也。
○论十恶大败
十恶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
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六甲旬中十个
日值禄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甲
辰旬以寅卯为空亡。壬申者,壬以亥为禄,甲子旬以亥为空亡。
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况犯者未必皆凶,
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
《元白经》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
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乙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
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乙丑日,甲戌年见庚
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
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无禄为忌,余悉无妨。
○总论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说穿凿支离,造化恐不如是。除
羊刃、空亡、劫煞、灾煞、大煞、元辰、勾绞、咸池、破碎、
罗网、冲击、天空悬针、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备论于
前矣,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复备叙于左。
自缢煞。此煞取五行反系处,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
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
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
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刃、羊刃。
盖丙子纳音水,又子为水旺之地,未为井宿之居,丑为三河之
分,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古歌云:“动煞克身名颠坠,金
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子酉一例
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
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来克身,一死悬
梁一溺水。”
挂剑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或重带巳酉丑亦
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类,五行刑克本命者,主
凶暴杀人,或反为人所杀。诗曰:“巳酉丑申金气全,从革局
多名挂剑。元亡金虎并克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
是,有水则非。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诗曰:“寅
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都无一水神,生旺临年
灾厄火。”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运,戊癸化火,甲
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灾。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自余丑曰日亥时,
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卯日酉时,酉日卯时,辰日
申时,申日辰时,巳日未时,未日巳时,依次逐两位数之。君
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折损肢体。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时,寅人庚时,卯辰人辛时,巳
人壬时,午未人癸时,甲人丙时,酉戌人丁时,亥人戊时,取
时刑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当;五十一申六
二戌,必主雷轰虎咬亡。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
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伤,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
起,子顺行六阳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禄,贵;吉星临压,
则吉,好行阴骘,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
辈。如遇羊刃、的煞、飞廉等会,命限必凶,主堕于天真雷伤、
虎啖、天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猪犬羊逢虎必伤,猴蛇相会树头亡。犬逢鸡子遭
徒配,兔赶蛇歌走远乡。鼠见犬来须恶互,马牛遇虎定相戕。
兔猴逢犬难回避,龙来龙上水中殃。凡人若值临时日,三合为
灾仔细详。《原注:以年支为主》
官符煞。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
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实,名妄语煞。
病符煞。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对冲,是月时日犯之,无贵神解救,凶恶
短折。
丧吊煞。一名横关煞。取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
客,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运限,必主祸。古诗云:“五官六
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来临。”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不惟
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来佐,凶煞临时,则横关也。
古歌云:“横关恶煞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纵有吉星重叠
至,不遭刑戮也顷危。”
宅墓煞。命前五辰为灾,命后五辰为墓,怕宅墓受岁劫等
煞来破本命之灾。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数甲子,本日干住。阳干顺数,阴干
逆数。若在命宫,主极刑;三合,主徒配;对宫,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若在命宫、三合、
对宫、主痈疽,庶人徒配,妇人产厄。
剑锋煞。甲子旬剑辰锋戌,甲午旬剑戌锋辰,甲寅旬剑午
锋申,甲申旬剑子锋寅,甲辰旬剑申锋午,甲戌旬剑寅锋子。
随在各宫断,如第五宫露,损子;第四宫露,损田宅。
戟锋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
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
月巳,逐月旺干加临,日时带两重者,凶;更与悬针相见,主
决配伤残。
浮沉煞。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却从年宫数,看
在何宫。只在财帛宫,名串钱,主富蓄。余皆凶。甲乙己庚壬
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
煞多主水厄。仍各随宫分论灾,如在田宅,则主破祖。余宫类
推。
破煞。此煞,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却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灾滞,财产耗
散,兼有折伤之灾。
返本煞。五行无贵气,下克上为返。歌曰:“五行死绝并
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犯者定主孤立,
或富或贵,一旺便克,伤父母尊长。
阴阳煞。女属阴而喜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男属阳而
喜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是阴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
多得美妇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
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论男女,皆淫。如男
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更看有无贵贱
消息。
淫欲妨害煞。《壶中子》云“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
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逢九丑。”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
九丑为妨害之辰。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
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
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
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妇人犯者,主产
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孤鸾寡鹊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
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乃乙巳、丁巳、辛
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克妻,女克夫。
阴阳差错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
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
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与
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
;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
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
临官遇劫名桃花煞。主好酒色。
返吟遇枭名短寿煞。主伤妻子。
桃花红艳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
子辰在酉,为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
庚戌、辛酉、壬巳、癸申,为红艳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诸煞,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
音临身,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
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
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
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
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又云,一切福神所
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
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
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又云,相冲相破,三合六合,
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
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
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
有三奇夹贵。”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
内,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
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
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卷四
○论十干坐支兼得月时及行运吉凶
△甲乙
甲木属阳,乃栋梁之材。喜生秋冬,遇申子月为吉。柱见
庚辛,譬斧凿之论,主名利。运行申酉辰戌丑未乡,大能发越,
见辛官尤妙。忌寅午戌合局及透丁火伤官,乃辛苦劳力、作事
无成之命,运逢亦不顺。若合局丁透,有辰戌丑未,干上露戊
己,再行财运,伤官生财,却发大福。
乙木属阴,为生气之木,遇春生而花叶茂盛,亦喜生于小
春之令。逢亥卯未甲子辰二局更行北运,虽透丙丁庚辛,亦不
妨。所忌寅午戌火,巳酉丑多,多伤残,再行南运,主夭无疑。
甲乙贵乎木得宜,要知金水旺为奇。
春从南往秋归北,冬夏西行发福基。
甲乙日生人,身坐已酉丑申戌金乡,运行宜土金分野。若
生寅卯辰不结木局,宜时引归土金分野,大贵。行运亦然。则
官长远。若生巳酉丑申月,时引归亥卯未寅,取贵非此时者,
乃过与不及,却要运行水木局分野,否则贫儒。柱中原有财星,怕比劫分夺;原无财星,不畏。如木得金而成器,仁者有勇;
金得木而成材,勇者必仁,是乃刚柔相济,阴阳相停。运行却
喜财官,若有木无金,则庚辛亏而义寡;有金无火,即勇而无
礼,则乱金太盛。而无水则枯木太多,而无金则繁,是金木各
不一也。偏阴偏阳,难名之命,纵遇财官,亦不发达。
六甲日用辛为正官,庚为偏官,戊巳为财。如年月时中透
出戊巳辛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财官有用。如不透出三字,
只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亦作财官论。见甲乙夺财,丙丁伤官,
名利艰难。若生春夏及火木局,财官无气,虽得滋助,名利亦
轻。喜行西方四季金土分野向官临财之运,不喜东南木火伤官
败财之地。若四柱庚辛俱见,谓之官煞混杂,无去留制伏,反
主贫贱。如主贫贱。如只有庚,不见制伏,当作鬼论,分身鬼
强弱定其吉凶寿夭。若制伏得中,作偏官论;太过反不为福。
更看日干于所生月内有力无力有助无助,分节气浅深轻重言之。
喜行身旺鬼衰运,忌身衰鬼旺运。
六乙日用戊为正财,巳偏财,庚为正官,辛偏官,若年月
时上透出戊巳庚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财官有用。如不
透此三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亦作财官论。见甲乙夺财,
丙伤官,名利艰难,若生春夏及火木局,纵有财官,无气;虽
得滋助,亦轻。喜行西方四季金土分野向官临财,忌行火木之
地,伤官败财。怕官煞混杂,有煞无制,鬼论;制太过不及也,
皆不为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轻重言之。运喜
忌同上。
△丙丁
丙火属阴,乃太阳之正气,能生万物。喜生春夏月间,自
然成就精神百倍。更遇天月二德,行东方运,大妙。虽见壬癸
水,不妨。惟忌戊土透露,减其分数。大运,岁君相犯,官府
刑狱,破财丧服。生于秋冬,更遇夜时,地支,再合水局,非
仆即从,一生离别孤独,贫夭残疾。
丁火属阴,为凡火,可制万物。金银铜铁,不得丁制,不
能成器,喜生夜闻,巳酉丑月令为妙。正月逢寅,乃天德印元,
更得卯字最好。忌壬癸水。如日生,多克妻子。遇南方运,剥
官退职;行西北方运,贵。
丙丁日主火为根,金水二星是福源,
行运若临西与北,纵然富贵不周全。
丙丁日,自坐申子辰亥水位,又引归金时。如生寅午巳月,
为水火既济,大贵。夏五月,忌三合火局,火炎水干。冬子月,
忘三合水局,水盛火灭。水火相停,斯成既济。大运宜金水分
野,却忌过与不及,偏阴偏阳,苗而不秀。若生申子辰亥月,
须要寅午戌巳时取贵。非此时者,行木运方好,否则虚名不贵。
六丙日用庚辛为财,癸正官,壬偏官。若年月时中透出庚
辛癸字,生秋冬金水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秋冬
金水局中,亦作财官论。见丙丁夺财,已为伤官,名利艰难。
若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纵有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
喜行西北金水分野,向官临财之运。若柱中壬癸俱见,官煞混
杂,无制反贱。如有壬无癸,不见制,当作鬼论。要分身鬼强
弱,定其吉凶寿夭。制伏得中,作偏官用;太过,反不为福。
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力无力,有救无救,分节气轻重言之。
喜行身旺鬼衰之运,忌行身衰鬼旺之乡。
六丁日用庚辛为财,壬为正官,癸为偏官。若年月时中透
出庚辛壬字,生秋冬金水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
秋冬金水局,亦作财官论。见丙丁夺财,戊伤官,名利艰辛。
若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纵有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
喜行西北及金水分野,忌伤官败财运。怕官煞混杂,有煞无制,
鬼论;制太过,贫。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轻重言
之。运喜忌同上。
△戊己
戊土如属阳,乃堤岸城墙之土,止能拒水,不能种养万物。
凡城堤不有刑冲破害,人民得安,喜甲乙木,以煞化印之地。
忌行西方运,纵发而当破当忧。要火生扶,嫌水克制。戊己重
犯,名利两失;辛庚叠逢,作事进退。
己土属阴,为田地山园之土,可以种养万物,要刑冲破害,
即耕凿之论。喜生春夏辰巳之乡,乃官印之地。更不值伤官损
印。发福,主为人好置造田丰盈。行东北方运,尤妙。更兼亥
卯未木,决主富贵,人物稳厚,大宽小急。值辰戌丑未,乃背
禄逐马及劫财刑伤,破耗讼服不一。
戊己日干寻水木,柱中原有还为福。
运临北野及东方,德润身兮富润屋。
戊己日生,坐下亥卯寅位,为勾陈得位。运行宜水木分野。
生亥子月,要引辰戌丑未巳午时,若生辰戌丑未巳午月,要引
亥子时为贵。盖土得木而疏通,木赖土而培养。若木重而土少,
则崩;土重而无木,乃顽浊无用之土。巳日丑年月,西方不吉,
南方大显。
六戊日,除戊戌为魁罡,其财官喜忌,论子日下。其余戊
子、戊午、戊申、戊寅、戊辰五日,用壬癸为财,乙正官,甲
偏官。若年月时中透壬癸乙字,生春冬水木局中,财官有用,
不透此三字,生春冬及水木局中,亦作财官论。见戊己夺财,
辛伤官,名利艰难。若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财官无气,虽得
滋助,亦轻。喜行东北方水木分野、向官临财之运,忌行四季
西方败财伤官之地。若柱透甲乙,官煞混杂,无制反贱。如无
乙有甲,无制,当作鬼论。要分身鬼强弱,定其吉凶寿夭。制
伏中和,作偏官用;太过,反不为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
力无力,有救无救,分节气浅深轻重言之。喜身旺鬼衰运,忌
身衰鬼旺运。
六己日用壬癸为财,甲正乙偏官。若年月时透壬癸甲字,
生春冬水木局,财官有气。如不透此三字,生春冬水木局,亦
作财官论。见戊己夺财,庚伤官,名利艰难。若生三秋四季及
金土局中,纵有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喜行东北水木
分野,忌伤官败财运。怕官煞混杂,有煞无制,鬼论;制太过,
贫。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轻重言之。运喜忌同上。
△庚辛
庚金属阳,乃金银铜铁之类,禀太阳而成。要见丁火制之,
方能成器。如见丙火,遇而不遇。喜行东南火木之运,明亮,
金得制。如值寅卯临于甲乙,及己午未官星印元得气之乡,皆
是发越。惟居西北方,为金沉水底,是不能成器。
辛金属阴,乃水银朱砂赤碧珍珠之类,秉日精月华秀气结
成。最要金清水秀、土气丰厚地方,并西北方运。如行辰戌巳
东南运,五行四柱不见丁火为妙,见则不能成其器。如珠坠炉
之喻,秀而不实。尤恐寅午戌成局煞旺,要身强乃当其旺,柱
有亥卯未,更见丙丁透,行午未运,发福。巳酉丑成金局,为
温厚造化,行东方运,大吉;不宜南。
庚辛日主号金干,木火相生福自专。
年月时中如会合,东西运步定居官。
庚辛日生,坐下寅午戌巳火,又生寅午戌月,要引金土时,
贵。秋三月及季冬或十一月,引木火旺时,大贵。运行木火分
野,忌过与不及,偏阳偏阴,则苗而不秀。若通火月气,非巳
酉丑申时不贵。运金土则吉。比肩三合,成金局,金盛火微。
喜行木火之运。故金非火不能成其器,火无金无以显其用。金
火相停,方为乘轩衣冕。若火太炎而无土,则金必败;有土则
为铸印之象,陶熔革化而成器,大人之命也,火多金少,金盛
火微,皆凶暴之辈。
六庚日除庚戌庚辰为魁罡,财官喜忌,论于日下,庚申、
庚寅、庚午、庚子四日,用甲乙为财,丁正官,丙偏官。若年
月时透甲乙丁字,生春夏火木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
生春夏火木局,亦作财官论。见庚辛夺财,壬癸伤官,名利艰
难。如生秋冬金水中,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喜行东南
木火分野、向官临财之运,不喜行西北金水分野、伤官败财之
运。若柱有丙丁,官煞混杂,煞无制反贱。如无丁有丙,无制,
作鬼论。要分身鬼强弱,定其吉凶寿夭。制伏得中,作偏官论
;制过,反不为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力无力有助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