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知识
首页 | 股票入门 | 技术分析 | 基本面分析 | 基金知识 | 美股知识 | 权证知识 | 外汇知识 | 期货知识 | 港股知识 | 股指期货 |
当前位置:主页>股票入门>文章内容
股票交易办法及费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26 字体: [ ]

股票交易办法及费用

委托  
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手续后即可进行委托买卖证券。   

(一)委托的内容    
1.投资者的姓名及股东卡号;    
2.投资者买卖的是上海还是深圳的证券;    
3.买入还是卖出;    
4.证券的名称及代码;    
5.买卖证券的价格及数量;    
6.委托的有效期限;   

关于委托的价格,可以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限委托即是指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买卖委托时,给出一家限定的价格。如果是卖出,委托证券商将为投资者以不低于该价格的价格将证券卖出。如果是买入委托,证券商将为投资者以不高于该价格的价格将证券买入,最终的成交价格,以实际场内的成交价格为准许有可能以高于投资者的委托卖出价或不能高于投资者的委托买入价的价格成交。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不限定价格,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立即成交,这种委托的好处是保证投资者的委托能以第一时间成交,但缺点也是明显的,即投资者可能以相当高的价格买入或以相当低的价格卖出,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引起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不必要的纠纷,也容易造成股票价格不正常的涨跌,因此,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禁止市价委托,如果投资者急于将委托成交,可以将买入限价适当提高,右将卖出限价适当降低,以自主自己的委托成交。   
委托的有效期限可分当日或多日两种,当日有效是自委托之时起到当日交易所收益时为止有效,收盘后自动换效,多日有效是指如果投资者的委托当日不能成交,则由券商将投资者的委托在之后的交易日中继续申报。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的委托均为妆日委托,如非当日委托,应向券商的工作人员声明。   

(二)委托的形式:委托的形式有很多种,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开户券商所提供的服务来进行选择。   
1. 当面委托。它又称柜台委托,即投资者亲自到证券营业部填写委托单,签章后将委托单、股东卡、身份证交给营业部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将投资者委托输入电脑并签章后完成,委托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 电话委托。电话委托是前几年兴起而近几年被大规模推广使用的一种委托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投资者可以不必亲临证券营业部,而无论在家里、办公室或其他场所,只要有一台双音频电话即可进行委托。   
3. 磁卡委托。磁卡委托是目前投资者使用较多的一种委托方式,尤其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更是如此。投资者在进行磁卡委托时,通常是在营业部大厅里的磁卡委托机上刷磁卡,输入个人密码后即可进入交易主菜单,投资者可以根据电脑的提示完成委托买卖,撤单奖金、证券以及成交的查询等操作。   4.电脑终端自助委托。这是证券营业部提供给大中户使用的一种委托方式。   

(三)委托的结果:委托的结果有3种:全部成交、部分成交和全未成交。  
(四)有效委托与无效委托: 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制度来看,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无效委托:
1. 超过涨跌幅限制委托。除首日上市证券外,其委托价格不能超过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ST股票为5%。
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首日上市的集合竞价不能超过该股发行价±1500个价位,即首笔成交涨跌幅不能超过15元,如果超过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3. 因刊登公告、股东大会或其他情况被停牌的股票,在停牌期间进行委托买入卖出该股票的委托。 4. 未办理上海账户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沪股买卖的委托。交易所对发生无效委托后的处理方法: (1)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交易所主机自动作场内撤单处理。    
(2)对深市新股上市集合竞价超过发行价15元的无效委托,交易所主机也做撤单处理。    
(3)对停牌股票进行的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而且该笔委托当日不能进行撤单,即使该股当日下午复牌,该委托也仍然无效,且不能撤单,全日收盘后,该委托失效,造成冻结的资金和股票将在第二天返回投资者的账户中。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篇:股票的涨跌幅      下一篇: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
股票知识大全首页点击直达
添加到IE收藏 返回顶部
热点文章
·什么是基金
·新股民零基础入市必读
·股票基础知识问答
·股票术语大全
·股票如何开户
·股票基本名词术语
·什么是蓝筹股
·什么是A股、B股、H股、N股、S股
·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
·什么是红筹股
·如何网上炒股
·股票代码查询
相关文章
·股票的涨跌幅   
·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
·什么是基金
·什么是债券
·股票如何开户
·97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股票投资格言
·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如何防范股市风险
·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证券投资风险的度量
·97年发表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